政策法规

本市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3-12-15 10:00 浏览量:

   
     为改善老年人居家照护条件,提高老年人居家生活质量,结合本市养老工作实际,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按照每户
不高于5000元的标准为有需求的本市户籍城乡特困、低保、低收入老年人家庭(以下统称经济困难老年人)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建立经济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制度。

 


 
   《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推荐清单。针对居家生活照料、生活起居、康复护理等需求,重点围绕老年人家庭厨房、卫生间、卧室等应用场景,加大适老化改造产品与服务供给。建立并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推荐清单制度,结合经济困难老年人实际需求和适老化产品及服务市场供给情况适时调整更新。引导市场主体优化适老化产品供给机制,进一步明确细化改造项目的规格性能、技术指标、质量标准、产品信息,优化方案设计与资源配置,丰富适老化改造产品与服务的市场供给。


   《实施意见》还提出搭建全市统一的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链接整合和集中展示适老化改造相关服务机构,定期发布适老化改造产品和服务资讯,培育和规范适老化服务市场。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由各区遴选的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实施,其他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可通过市场化方式自主选择适老化改造产品及服务。积极培育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和大批富有创新活力的中小企业,推动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服务质量持续提升。鼓励社会力量建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公共样板间。

    在规范居家适老化改造管理方面,《实施意见》指出要制定本市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地方标准,科学规范适老化改造内容、检查评估、改造设计、运行管理、验收标准等。同时,规范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流程,严格规范经济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的申请受理、勘察设计、施工、验收及资金结算等关键环节建立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及设计评估机制,引导市场主体综合考虑老年人实际需求、身体功能状况、居家环境和房屋结构等因素,为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提供个性化评估设计方案。
 
   《实施意见》强调要加大居家适老化改造支持,
建立经济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制度,由各区民政部门按照“申请一户,改造一户”的原则,为有需求的本市户籍城乡特困、低保、低收入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按照每户不高于5000元标准安排年度预算并据实结算,所需经费由老年人经常居住地的区财政负担。需要注意的是,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与本市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支持政策、养老家庭照护床位的适老化改造支持不得重复享受,可自愿选择。

     同时,《实施意见》要求要加强居家适老化改造监管。按照“一户一档、全程留痕、倒溯可查”要求,各区对经济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管;规范经济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资金申请及使用监管;加强经济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的质量监管,依法依规查处改造过程中出现的违约、违规问题。


     据介绍,有改造需求的经济困难老年人或其代理人可向老年人经常居住地的街道(乡镇)或者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官网提出申请并选定适老化改造单位,由老年人经常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对申请人的身份、户籍信息、申请资质、改造居所信息等进行初审,报各区民政部门审核。确定列入改造对象的,由各区民政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适老化改造单位及评估单位,对经济困难老年人身体状况、居室环境等进行综合评估,留存完整、详尽的评估记录。